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黔中龙溪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先导区龙溪水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黔中龙溪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先导区龙溪水厂
建设地点:龙里县先导区比孟社区吊马组
建设单位:贵州龙溪城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鲁工
联系电话:13195213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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