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凤冈县飞宏达报废汽车回收处理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凤冈县飞宏达报废汽车回收处理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凤冈县何坝镇林光社区团结组(原平安汽车修理厂)
建设单位:凤冈县飞宏达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1608m2,项目已建设完成拆解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库房、燃油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房、冲洗区、停车区、办公区、门卫、食堂等配套用房及相关配套的公辅工程、环保设施。年拆解机动车2000辆。
公示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但书琴
联系电话:1888621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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