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坝区白云加油站原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坝区白云加油站原址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安顺市平坝区白云镇大寨村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安顺石油分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206.83m2,属于二级加油站。建设油罐3个(40m392#汽油罐1个,40m395#汽油罐1个,40m30#柴油罐1个),加油机4台。年销售成品油1900吨。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合朋
联系电话:1528512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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