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定绿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普定猴场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定绿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普定猴场加油站
建设地点:普定县猴场乡X020县道旁
建设单位:普定绿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1301.44m2,属于三级加油站;已建设完成30m3柴油罐1个,40m392汽油罐1个,单油品双枪潜油泵型柴油加油机1台,汽油加油机1台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公示时间:2021年3月8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合朋
联系电话:1528512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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