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毕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毕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毕节瑞聚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小坝镇小坝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0040m2,总建筑面积7140m2,已建设完成1栋1F制砖车间、1栋1F炉渣综合处理车间、1栋1F成品砂沥干区、1栋2F办公楼。项目年处理炉渣8万t,年生产环保砂60000t,年生产废旧金属4800t。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滕树叶
联系电话:1893200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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