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0万吨石灰生产项目(一期5万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石灰生产项目(一期5万吨)
建设单位:镇宁自治县晶鑫钙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丁旗镇龙潭村
公示期间:2020年10月4日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528512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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