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安县新店小坪地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安县新店小坪地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普安县新店镇
建设单位:普安清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703.01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场区、升压站区。光伏场区分为A区及B区场地,主要包括电池阵列、逆变器、箱式变及检修通道等。其中A区场地布置30个方阵(9240个阵列),B区场地布置20个方阵(60个阵列)。升压站布置在A区场地。
工程总装机容量为100MWp,运行期年平均上网发电量13920.03万kWh,等效满负荷年利用小时1057.2h。
项目现有工作人员8人,均在场内食宿;厂区实行三班制工作,年工作365天,每班工作8小时。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1月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唐德军
联系电话:1376583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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