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镇宁自治县鑫新矿粉加工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鑫新矿粉加工厂项目
建设单位:镇宁自治县鑫新矿粉加工厂
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大山镇西苗村
建设内容:镇宁自治县鑫新矿粉加工厂项目占地面积为6000m2(9 亩),建筑面积为550m2,已建设完成厂房、宿舍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7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28512868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