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镇宁自治县晶鑫建筑材料厂年产1 万吨重质碳酸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晶鑫建筑材料厂年产1万吨重质碳酸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镇宁自治县晶鑫建筑材料厂
建设地点:贵州省镇宁自治县丁旗街道龙潭村四组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266.65m2,总建筑面积900m2,建设内容有办公区、固废暂存间成品堆放区、雕刻车间、原料堆放区、切割车间等。年产1万吨重质碳酸钙。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28512868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