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阳四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汽车隔音隔热产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贵阳四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汽车隔音隔热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贵阳四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观山湖区金华镇(吉利汽车五期厂房建设项目园区内)
公示期间:2020年06月10日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唐总
联系电话:13765831520
6373213764198677414166771.pdf
63732137642766780683374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