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镇宁自治县简嘎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镇宁自治县简嘎乡年出栏 5 万头生猪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数据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简嘎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镇宁自治县简嘎乡年出栏 5 万头生猪家庭农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镇宁自治县简嘎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自治县简嘎乡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数据报告
公示日期:2022年11月10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5870152613
联系人:冯汉江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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